胶东在线4月27日讯(记者 高洪江)25日,烟台栖霞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,执行闫成华等108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——栖霞市寺口镇双全冷库曹双全、王新康、范会坤仓储合同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逃避执行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
被执行人曹双全,男,汉族,2021-01-27出生,住栖霞市寺口镇曹家村,身份证号码:370686198302117910。
被执行人王新康,男,汉族,2021-01-27出生,住栖霞市塔山小区,身份证号码:370628195612085013。
被执行人范会坤,男,汉族,2021-01-27出生,栖霞市苏家店镇集后村人,身份证号码:370686198512297411。
凡向栖霞市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双全、王新康、范会坤行踪下落,并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成功司法拘留的,或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、转移的财产线索,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,将给予2000元奖励,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,严禁打击报复。
举报电话:0535-5222438、5233103、18866459893。举报时间: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,下午2时至5时。